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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整治砖瓦窑无证开采和违法占地 为期三个月

   日期:2012-11-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麻雀    浏览:135    评论:0    
核心提示: 为巩固新邵县清理和整顿砖瓦窑专项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制止和打击侵占农用地建砖瓦窑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强力治理砖

 为巩固新邵县清理和整顿砖瓦窑专项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制止和打击侵占农用地建砖瓦窑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强力治理砖瓦窑场。6月11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对砖瓦窑、采石碎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砖瓦窑无证开采和违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所有砖瓦窑场及采石场进行拉网式清查。

  新邵县委、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将本次专项行动列入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召开了专题部署工作会议,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出动了宣传车辆20余次,制作了宣传横幅60余幅,印发了传单6000余份,张贴了公告4500余张。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动员、清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

  新邵县规定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砖瓦窑、采石碎石场业主,必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一切违法占地行为;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砖瓦窑、采石碎石场业主,必须在6月30日之前,主动到县国土资源局接受处罚或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对自首的业主或1年以上未生产、相关设备报废的砖瓦窑,可根据情节,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不主动接受处罚、继续实施违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未办理采矿和用地手续的非法粘土砖瓦窑、采石碎石场业主必须在9月31日前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没有完成整顿任务甚至出现重大失误和过错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渎职和借机索要好处、欺压百姓等行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这次专项行动中查出有影响的典型违法案例,要严肃处理,并向新闻媒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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