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大木构架中柱、梁、枋、川(穿)、桁(檀)、椽、木基层、斗拱、楼梯等的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木构件: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2.1.2 主要机具有:吊装机械、钢丝绳、白综绳、铁滑车、卡环、花篮校正器、支撑、板钩、铁扁担、千斤顶、倒链、撬棍、经纬仪、水准仪、水平尺、塔尺、靠尺板等。
2.2作业条件
2.2.1 所有木构件己制作完成并已经验收合格。
2.2.2 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缺陷已修正。
2.2.3 基础工程已完成(包括石作),并已验收合格。
2.2.4 大木安装方案已制定,且已通过审核。
2.2.5 脚手架材料及人员均已准备好。
2.2.5 吊装用的一切机具、绳索、吊钩已检查完毕,一切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2.6 作业班组已接受技术和安全交底。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脚手架搭设→试吊装→大木构架安装→构件临时固定→校正→拉撑固定→斗拱安装→戗(翼)角及椽望安装
3.2脚手架搭设:根据大木安装方案搭设脚手架。
3.3试吊装:根据方案进行试吊,确认构件吊点的合理性及绳扣的可靠性。
3.4大木构架安装:
3.4.1从明间开始吊装柱子,绑临时撑杆,再依次立好次间、稍间柱子,安装柱头枋、穿插枋。
3.4.2下架立齐后,验核尺寸,进行“草拨”,并掩上“卡口”,固定节点。然后支好迎门撑、龙门撑、野撑及柱间横、纵向拉杆。
3.4.3按先下后上的次序,安装梁、板、枋、瓜柱等各部构件。安装时要勤校勤量,中中相对,高低进出一致。
3.4.4吊直拨正,加固撑杆,堵严涨眼。钉好檩间拉杆。
3.4.5立架完毕后,要在野撑根部打上撞板、木楔,并做好标记,以便随时检查下脚是否发生移动。
3.5斗拱安装(仅大式做法有):具体要求详见斗拱制作及安装工程工艺标准
3.6戗(翼)角及椽望安装:
3.6.1按照设计图纸将椽档分好,若不巧则要相应调整。
3.6.2按设计要求的平出尺寸,在正身部位两尽端各钉一根檐椽,用木杆校对椽头高低,并在椽头尽端上楞挂线,中部再钉一、两根檐椽,挑住线的中段。然后两人一挡钉正身檐椽、椽碗、花架椽、脑椽。
3.6.3在嫩戗(仔角梁)下皮,距老戗(老角梁)头向里 5cm处剔凿连檐口子,小连檐正身按椽径1/5留雀台,与椽头钉牢,两端插入连檐口子内,使之成为一条冲、翘圆滑的曲线,并点上椽花,然后钉枕头木、戗(翼)角椽。铺钉望板后,再盘椽头、擦楞。铺钉望板时窜档间距不宜超过80cm.
3.6.4钉正身飞椽必须与下面正身檐椽对齐,在中部加钉,然后钉大连檐。大连檐外皮与飞椽头按1/4椽径留雀台,将椽档调匀后把飞椽与望板、檐椽钉牢。
3.6.5将大连檐洒头端交待在嫩戗(仔角梁)头连檐口子上,然后随冲翘曲线在连檐及戗(翼)角望板上点翘飞椽花,依次钉好翘飞椽,盘头、擦楞,最后安闸挡板,钉飞椽望板及压尾望板。
4.质量标准
4.1保证项目:
4.1.1构件安装的轴线、标高、收势、侧脚、升起、榫卯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采用铁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传统做法。
4.1.3屋面木基层安装的坡度曲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传统做法。
4.2允许偏差项目:
下架木构架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面宽、进深的轴线偏移 | ±10 | 拉尺测量 |
2 | 垂直度(有收势侧脚扣除) | ±3 | 靠尺线垂测量 |
3 | 榫卯节点的间隙不大于 | 1 | 塞尺测量 |
4 | 梁底中线和柱子中线相对 | 2 | 尺量 |
注:本表适用于柱头以下木构架的柱、梁、枋、川(穿)的安装工程。
上架木构架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面宽、进深的轴线偏移 | ±10 | 拉尺测量 | |
2 | 每座建筑物的檐口(桁条底)标高 | ±5 | 拉尺测量 | |
3 | 整榀梁架上下中线错位 | 3 | 拉线尺量 | |
4 | 矮柱中线与梁背中线错位 | 3 | 尺量 | |
5 | 桁(檩)与连机垫板枋子迭置面间隙 | 3 | 塞尺测量 | |
6 | 桁条与桁碗之间的间隙 | 3 | 塞尺测量 | |
7 | 老嫩戗中心线与柱中心线偏移、 | 10 | 拉线尺量 | |
8 | 每座建筑的嫩戗标高 | 亭 | ±10 | 拉尺测量 |
厅,堂 | ±20 | 拉尺测量 | ||
9 | 每座建筑的老戗标高 | 亭 | ±5 | 拉尺测量 |
厅,堂 | ±10 | 拉尺测量 | ||
10 | 梁柱枋川榫卯节点的间隙 | 2 | 塞尺测量 | |
11 | 桁条接头间隙 | 3 | 塞尺测量 | |
12 | 封檐板、博风板平直(翼角除外) | 下边缘 | 5 | 拉线尺量 |
表面 | 8 | 拉线尺量 | ||
13 | 垫板平直 | 下边缘 | 5 | 拉线尺量 |
表面 | 6 | 拉线尺量 | ||
14 | 单构件标高 | ±3 | 拉尺测量 | |
15 | 每步架标高 | ±5 | 拉尺测量 | |
16 | 举架的总高 | ±15 | 拉尺测量 | |
17 | 翼角起翘高 | ±10 | 拉尺测量 | |
18 | 翼角伸出 | ±10 | 线垂尺量 |
注:本表适用于柱头以上木构架的柱、梁、枋、川、桁(檩)、垫板、木基层等构件的安装工程。
屋面木基层构件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实测值(mm) | |
1 | 檐椽、飞椽椽头齐直 | 3 | 拉线尺量 |
2 | 椽档 | ±4 | 拉尺测量 |
3 | 眠檐、里口木头齐直 | ±2 | 拉线尺量 |
4 | 露明处望板隙缝 | 3 | 塞尺测量 |
注:本表适用于抬屋面木基层中椽类、眠檐、勒望、里口木、望板等构件的安装工程。
5.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5.1施工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1“对号入座”,必须按照制作汇榫时的编号安装。
5.1.2所有支撑必须在瓦作完成后方可撤去。
5.2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5.2.1 结构吊装使用的机具,必须经检查后方可使用。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5.2.2 结构安装校正后,随即做好临时锚固支撑。
5.2.3 结构现场组装,应搭安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需戴好安全带,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鞋。
5.2.4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5.2.5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
5.2.6 整个吊运过程中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5.3季节性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做好防雨准备,施工过程中遇雨应及时遮盖,以防雨淋。
6.成品保护措施
6.1 构件吊装时应直接就位,不得着地拖运。
6.2 构架安装完成后,在构架上的施工荷载应对称加荷,防止不均匀加荷使拉杆变为压杆而造成桁架变形。
6.3 通道处木柱表面应设置防撞木条。
7.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构件出厂合格证。
7.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7.3 隐检、预检记录。
7.4 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7.5 其它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