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总则
1.0.1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
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手工制图;
2计算机制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3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
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2章一般规定
2.1图线
2.1.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图线)的规定选用(图2.1.1-1~图2.1.1-3)。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b:0.25b。
全文详见《建筑制图标准》:/file/upload/201601/15/1311552264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