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隧道窑,是保证窑炉具有较高质量,延长窑炉使用年限,节约能源,提高产量的一个重要步骤。
窑炉检查验收办法参见《砖瓦》2014年第10期《隧道窑建设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办法》。
4.1 全面检查(含组装式隧道窑)
对窑炉砌体(含砖柱或钢结构)的外观质量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看是否有明显裂纹或沉陷现象。
a.对通风道、哈风口、人行孔、砂封槽、加砂管、检查道(井)、排水沟、余热水箱等和外墙与砖柱之间及膨胀缝内的异物进行清除;总烟道和支烟道内是否有积水,若有应立即处理;
b.膨胀缝中是否填充绝热材料,人行孔洞是否封闭严密,砂封槽内是否加入适量细砂;
c.哈风闸开启和窑门升降是否灵活,关闭是否严密不漏气;
d.抽风机、排风机、脱硫净化系统、顶车(步进)机、牵引机、摆渡车、窑炉温度监测系统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e.照明是否完好,禁止在昏暗的环境下操作设备和劳动;
f.检查窑面是否有对应窑内窑车编好车位标记,哈风闸是否编号;
g.做好检查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