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路面
第5.0.1条 路面设计的基本要求
各级公路的行车道、路缘带、变速车道、爬坡车道、紧急停车带和慢行道等均应铺筑路面。
公路路面应根据交通量及其组成情况和公路等级、使用任务、性质、当地材料及自然条件,结合路基进行综合设计。
路面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其表面应达到平整、密实和粗糙度适当的要求。
各级公路路面可根据交通量发展需要,一次建成或分期修建,逐步提高。
第5.0.2条 路面等级
路面等级及面层类型,一般按表5.0.2A和表5.0.2B的规定选用。
第5.0.3条 路拱坡度
路拱坡度根据路面类型和当地自然条件,按表5.0.3规定的数值采用。土路肩横坡度一般应较路面横向坡度大1—2%。
附件:表5.0.1-表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