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书面返还申请→墙改办受理→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告知申请单位
二、返还条件:
1.已足额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设项目;
2.已递交《安阳市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备案表》的建设项目;
3.建筑主体完成后,内外粉刷前(30日内)到墙改办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三、文件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建设厅(豫财办综〔2008〕98号)文件
四、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红头文件申请);
2.投标预算书确定的墙体材料使用总量;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凭证;
4.本工程使用的新型墙材销售发票;
5.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8.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结算表。
以上8项均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