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如皋市国土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如皋市结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出台了《如皋市砖瓦窑企业压减关闭实施办法》,目标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压减关闭砖瓦窑厂35座。
据悉,压减关闭的砖瓦企业用地纳入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库管理,除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标准和政策补偿外,如皋市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墙改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考核奖励。按期完成拆除复垦任务的,每座轮窑补贴50万元,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每座轮窑缴纳50万元复垦保证金。
《办法》明确规定,无采矿许可证或地处城市规划区、镇区规划区、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等9种情形的砖瓦企业将压减关闭;目标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压减关闭砖瓦窑厂35座,保留20座窑(含隧道窑)。其中2016年压减关闭12座。
此外,如皋市将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镇(区、街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关闭企业职工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关闭企业制定职工分流方案,并强化督促、检查。在砖瓦窑拆除过程中将严格审查拆卸施工单位的资质,加强过程监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