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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墙革节能办认真把好墙材产品质量关

   日期:2012-12-03     作者:帅帅    浏览:57990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日,针对当前新型墙材生产、应用等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套用证书以次充好的违法现象,江苏省南京市墙革节能办连发三文

  近日,针对当前新型墙材生产、应用等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套用证书以次充好的违法现象,江苏省南京市墙革节能办连发三文,要求全市墙材企业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的原材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及《南京市新墙材生产单位供货单》,对新墙材产品认定(换证)要求也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企业对原材料质量和出厂产品质量的控制水平直接影响着新墙材的产品质量,影响着千千万万的建筑工程,更是企业生命力与竞争力的关键保障。南京墙革节能办十分重视墙材的质量检验工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墙材企业执行原材料进厂检验及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统一文本格式的通知》(宁墙办〔2012〕8号),对全市所有新墙材生产企业提出了原材料进厂检验和出厂检验记录的具体要求与规定。按通知要求,南京市新墙材生产企业从2012年3月1日起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统一文本格式;市墙革节能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并在申办或年审(换)《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时对照通知要求进行考核。
  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并杜绝以次充好现象的继续发生,加强新墙材产品的动态监管,南京市墙革节能办出台了《关于推行统一格式的〈南京市新墙材生产单位供货单〉的通知》(宁墙办〔2012〕10号),要求全市新墙材企业使用统一格式的《南京市新墙材生产单位供货单》(以下简称《供货单》)。《供货单》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定量领取,严禁代开或转让其他企业,遗失不补;企业每月须对上月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及流向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月销售流向表》,按月上报市墙革节能办,并以此作为新墙材专项基金返退的依据之一。
  通过强化新墙材原材料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及产品销向等过程的控制和监管,借助基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从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促进新墙材的推广应用,助推建筑工程品质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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