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11〕2283号
关于下达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资金(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领导对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项目初步安排意见的请示》(皖经信综合函〔2011〕862号)和《关于2010年度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项目初步安排意见的请示》(皖经信综合函〔2010〕1191号)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拨付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项支出的报告》(皖墙办资〔2011〕66号)和《关于要求拨付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项支出(第三批)的报告》(皖墙办资〔2011〕67号),经审核,现下达你市(县)2010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资金 万元、2011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资金 万元(追加市县指标866号),列“2156199—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预算科目,具体企业及金额见附件。请及时、足额地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并督促其专项专用、确保自己安全高效。
附件:1.2011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资金分配表
安徽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