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县(市)墙改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墙改工作,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力度,转变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提升新墙材企业的规模,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09〕9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对15个杭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资助项目予以立项,其中:市级建筑应用试点项目1个,生产性项目5个,小城镇试点项目9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落实任务、明确职责,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资助项目如期完成。
二、根据《杭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资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后经验收合格,市财政优先安排项目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