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戎三村一幢居民楼坍塌已过去许多天,但人们围绕它的话题未减,它如同一个巨大的惊叹号,敲在所有住在类似楼房里的市民的心头。
这幢竣工于1989年12月15日,设计寿命50年的6层居民楼,刚刚过了23岁的“生日”,何以就在巨大的倒塌声中夭折。
震惊之余,人们禁不住追问坍楼背后的原因。
“80后房子”先天不足?
一些危楼,加固后还能正常使用
1989年12月15日,是徐戎三村2幢居民楼的“生日”。这一天,房子竣工。
2012年12月16日,这幢6层高的居民楼刚刚过了23岁“生日”,就在巨大的倒塌声中夭折。
有人说,上世纪80年代造的房子设计和建筑等级低,坚固程度远不如近年建筑。这些“先天不足”是否埋下了祸根呢?
曹培仁,宁波市城市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与施工技术组成员,曾任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院院长。
事发当日,他就在倒楼现场。
“12月16日那天,我接到电话说,徐戎三村有幢居民楼看上去挺危险的,让我去现场看看。我立即打上出租车,车刚停在徐戎路的红绿灯路口,楼就倒了,一片尘土扬起……” 曹培仁回忆起那一刻仍叹惜不已。
他向记者剖析了上世纪80年代房屋建造的时代背景:
80年代初,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我们国家还不够富裕,当时的规范对房屋设计的耐久性和安全性没有现在这么高,管理要求也不能跟现在相比。
当时的城镇楼房高度多在5~7层,再高担心房子的安全,矮了则房屋供应量不足,多是使用砖混结构。
那时还是住房分配年代,人们迫切期待自己供职的单位分房。如能从单位分到一套房,人们内心就非常高兴了,觉得有得住蛮好了。
当时宁波也不富裕,但向城镇居民提供住房刻不容缓。因此盖房子既要省钱,又要房子盖得快。这也是我们一个国情。
所以,那时许多房屋都是采用浅基础,也就是把钢筋砼基础直接建在天然地基上。6层以上的房屋才会采用桩基础。楼板大多是采用预应力多孔板。宁波也不例外。
但宁波还有宁波的特殊情况。“宁波的地基土壤,恐怕是全国最差。”曹培仁说。
宁波的地基,浅层属于泻湖相沉积土,下层属于海相沉积土,淤泥、淤泥质土层很厚,有些场地厚达30多米。
在这种地基上盖房子,处理地基的手法可以是对地基进行加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更好的做法是采用桩基础。
那个年代,经济实力有限,采用预制桩或钻孔灌注桩造价高,因此,打钢桩打不起,大多采用“沉管灌注桩”,一度被认为是节省材料的经济办法。这种桩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目前我市已不用了。
建在软土地基上的房屋,很难避免不产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
不过,沉降并非不能克服,“只要沉降量和沉降差满足规范要求,房屋也是安全的”,而且砖混结构的房屋随着时代的前进,也在不断自我完善与发展。
发生倒楼的徐戎社区,同样是在沉降地层上。
根据宁波市政府在2009年批准的《明楼地段(JD07)控制性详细规划》,徐戎社区所在位置为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这份规划要求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回灌量,达到采灌平衡。加强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强化工程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
“即便出现较大的沉降,只要沉降量和沉降差满足规范要求,房屋也是安全的,即使沉降量和沉降差超过规范要求,也能通过加固化险为夷。”曹培仁肯定地说。
曹培仁告诉记者,他在设计院工作时,曾接受市建委交给他们的一个调研任务,对宁波天然地基上的房子沉降现象进行调研。5层高的楼房,沉降量最多的是达0.8米,沉降50厘米很常见。
对于沉降房子的加固,现在的建筑技术基本上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他给记者举了两个实例:
马园新村有幢房子,建于1982年,沉降超过50厘米,房子为向南倾斜27厘米。
其实房子建好了,也可以采用锚杆静压桩技术,进行置换加固,能有效控制房屋的沉降。
我们在这栋楼基础外墙四周设置12个地锚梁压桩孔,采用同锚杆静压桩托换加固,只用了两个月就使楼房的倾斜率由纠偏前的1.85%下降到纠偏后的0.3%,而在纠偏过程中无裂缝产生。施工时,居民们并未搬离。
城隍庙附近的一栋大楼,也曾出现严重的不均匀沉降,房屋的倾斜率远超过危房的标准。
用千斤顶对倾斜房屋进行纠偏,也能达到解危的目的。这栋楼是我市第一幢采用千斤顶进行纠偏解危的案例,该楼纠偏加固后已经过了10多年,如今,这栋房屋仍在正常使用,不再出现新的不均匀沉降。
两年前求助信重视不够?
在回复这个信息时,工作还有待完善
就在徐戎三村居民楼倒塌后不久,有网民在微博上反映,这幢楼的问题早在两年前就有居民向住建部门反映了。
“我们是住在宁波江东徐戎三村的居民,每天都非常担心,因为我们周边的居民都发现所住房子很危险。房子有倾斜,裂缝,漏水漏电等现象非常严重,每天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真的非常不安全。政府能否帮我们鉴定一下是否是危房?谢谢!急!”
这是一位自称住在宁波江东徐戎三村的居民在2010年7月向宁波市住建委网站的主任信箱发出的求助。
2010年8月3日,该网站对这封求助信做出了回复:“你好,房屋是否是危房,要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才能确定,请与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7264346。”
市住建委有关人士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两年前给我们主任信箱发来封匿名电子邮件,反映房子有裂缝而不是危房,反映有裂缝。因为是匿名,我们的工作人员给了及时的反馈,给他回了电子邮件,告诉他要向我们的鉴定机构联系。”
根据相关规定,危房的鉴定工作的确需要住房的用户,也就是产权的所有者提出申请,然后由属地,也就是所在县市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夏海明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从现在的情况看,应该他是没有提出过申请。假如说申请过的话,他进行安全鉴定,然后就认定为哪一等级的危房。”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危险房屋解危的责任主体为房屋的所有人。
不过,夏海明也坦承:“在回复这个信息的时候,我们的工作还是有待完善的地方。”
按照规定,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危险房屋解危通知书》的意见及时办理,即房屋属于观察、处理使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危;房屋属于停止使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房屋;房屋属于整体拆除的,房屋所有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如果危险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有关责任人不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将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采取安全措施,并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论如何,规定明确的从“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到“整体拆除”危房的四种情况,这幢倒塌的楼房,都没能走到这个程序上来,而是一步步走向了最后的坍塌。因为尽管宁波已经建立了危房监控、监测体系,但是这栋倒塌的楼房没有在这个体系之内,因为它当时并没有认定为危房。
目前,徐戎三村坍楼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之前传出的不管是“墙体潮湿,干湿交替作用下,引起承重墙体风化严重,最终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还是“倒塌之前一楼有多户人家破墙开店”等原因,都还不能成为最后的定论。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翔说,从专业角度来说,房屋倒塌涉及到质量、勘测、施工、甚至维修等多种原因,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很难说是那个方面出了问题导致房屋坍塌。
确实,从设计到施工,从验收到装修,从使用到修缮,很多环节都关系着房子的安全,房子的问题,也应该有很多机会加以挽回。
危旧房解危加固难推进?
只要拆迁,不要维修加固等因素,造成“危房鉴定容易、解危难”
倒塌的徐戎三村2幢,成为警钟,如同巨大的镜子,清晰地照出了当前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复杂问题。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表示,一些老建筑由于时间比较长,遇到各种原因就可能随时出现一些问题。对老建筑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但是由于一些不管是我们的工程量大也好的原因,还是我们的制度整个不完善的原因也好,确实是从监督质量上经常出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应当还是比较厉害的。
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早期房屋建筑标准较低。这使得使用时间一长暴露出来的问题较多,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日益突现,成为了我市潜在危房的主体。
但更为严重的是,房屋使用安全意识非常淡薄,一些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房屋安全检查、解危认识不足,安全隐患日积月累。少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存在侥幸心理,擅自违规装修,注重房屋的空间使用和经济收入,对已鉴定为停止使用或处理使用的危房,没有及时腾空或加固处理,属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多次督促,部分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也无动于衷,给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埋下很大隐患。
然而,解危工作推进难度很大。据记者了解,影响解危工作的因素较多,主要的因素,一是解危经费难以落实,随着当年许多建设住宅楼的国有房产公司和拥有大量自建房的集体企业纷纷转制,以及房改政策的实行,原来承担解危责任的主体已经很难落实到位;二是房屋使用权人或使用人只要拆迁,不要维修加固,造成了“危房鉴定容易、解危难”的困惑局面。
曹培仁说:“房子就像人一样,不是得了病,就没得救了。许多病,只要对症下药都可以治甚至根除。最怕的是漠视。有病当成没病,等到病入膏肓,癌细胞扩散,那就麻烦了。”
